
中方融媒5月30日讯 近日,中方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《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》相关规定,对辖区居民潘某兵违规停放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出罚单。
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对小区开展检查时发现,中方县天鸿香山别院小区10栋二单元首层门厅违规停放电动车,检查人员通过小区物业负责人联系该业主,责令其当场整改,业主不听劝阻,拒不改正,上述行为违反了《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》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。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迅速对违停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拍照取证,对潘某兵进行了批评教育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五十七条、《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》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,给予潘某兵处罚款人民币100元整的行政处罚。目前车主已将电动自行车移走。
责编:杨丽群
来源:中方县融媒体中心
中央城市工作会议,部署七方面重点任务!
时政微周刊丨总书记的一周(7月7日—7月13日)
时政微观察丨总书记深情寄望电影工作者
坚守艺术理想 不负时代使命
重温总书记重要论述 共建美好地球家园
学而时习之|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
习近平会见新加坡总理黄循财
看图学习丨在奋斗中释放青春激情 总书记寄语新时代青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