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湘都市报·新湖南客户端11月14日讯(全媒体记者 潘显璇 通讯员 龚艳星)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住房城乡建设部11月13日联合发布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》,个人购买家庭第一、第二套住房,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,统一按1%的税率缴纳契税,政策自12月1日起执行。
新政一出,一些市民纷纷询问,刚刚缴纳的契税能退吗?11月14日,记者咨询12366税务服务热线得知,对于2024年12月1日后个人购买住房申报缴纳契税的,以及2024年12月1日前购买住房但于12月1日后申报缴纳契税的,符合新发布公告规定的,均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;但在此次新政公布前已缴纳了住房契税的纳税人,无法享受契税优惠,不支持退还已缴契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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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三湘都市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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