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湘都市报·新湖南客户端11月14日讯(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叶嘉瑞)为吸引消费者购物,各大电商平台争相推出各类补贴活动。此时,骗子也虎视眈眈,利用虚构交易、虚假刷单等方式骗取平台补贴。11月14日,记者从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获悉,男子任某利用电商平台新人优惠券返利规则,骗取平台补贴40余万元,最终因此获刑。
“新客户平台注册购物首单满10元减9.9元”任某盯着某平台优惠广告,瞄准了其中的赚钱“商机”。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期间,任某先后雇了3名“帮手”,并租赁场地、联系电商、购买手机、电脑、刷机软件等作案设备,开始了所谓的“生财大计”。

(任某指导团伙成员如何刷单。通讯员供图)
首先,任某在网上非法购入大量他人手机号码和验证码,组织同伙使用这些号码在平台注册新用户,并与平台上虚假店铺合谋,通过电商提供的商品链接,获取新用户首单“满10元减9.9元”优惠券,用于下单付款时抵扣。
虚假电商进行虚假发货后,任某及其同伙再以商家名义扫码核销,改成订单完成状态,平台监测到订单完成后便会向电商发放新人补贴款,最终完成虚假拉新交易订单。虚假电商则通过微信支付任某团伙好处费,从而实现平台新人优惠套现。
正当任某为其完美的“生财大计”暗暗自喜时,其行为被平台发现,最终东窗事发。经审计,任某及同伙在平台虚假下单数据量合计4万余条,造成平台支付相应补贴损失共计41万余元。
望城区检察院依法对任某等人提起公诉,望城区法院审理认为,任某及同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自我交易方式,虚构商品买卖订单事实,骗取平台新用户优惠补贴,数额巨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。案件审理期间,被告人任某及同伙自愿认罪认罚,主动退赃34万元。
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任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;另3名团伙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至1年7个月不等,并没收犯罪工具,责令继续退赔某平台损失7万余元。
责编:李爱华
来源:三湘都市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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